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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号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2022-12-19
浏览量:6231
白天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流动商贩管理”的建议收悉,经与县城市执法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前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台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台前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精神,其中在职权调整方面,已将“工商管理方面,城市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及“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移交由台前县城市管理局监管。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加强对流动商贩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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