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 公众参与公告
为全面掌握我县城镇管道燃气发展情况,规范我县城镇管道燃气市场,保障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提高用户满意度,切实加强公用事业过程监管,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特许协议约定,县政府决定对台前惠民燃气有限公司、台前县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并成立“台前县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次中期评估工作,并委托金研律师事务所提供第三方评估服务,现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建议,征集后领导小组将认真听取与采纳,并监督被评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进行改进完善和提高。
一、公众参与事项。根据预定的评估程序,为全面了解被评单位提供的天然气与供气服务质量、守法履约状况、社会责任承担等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情况,现公开征求用户、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其他公众对被评单位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二、被评单位。本轮中期评估被评单位见下表:
被评单位 |
特许经营区域 |
评估区间 |
台前惠民燃气有限公司 |
城区规划区域内 |
2011年至2021年 |
台前县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各乡镇、村 |
2019年至2021年 |
注:评估起始年为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年份
三、公众参与要求:(1)需注明参与人姓名、与被评单位关系(包括用户、相关利害关系人或其他公众)、联系电话;(2)对被评单位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附相关证据(若有的话)。
四、公众参与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1)通过邮箱方式,发送至nyzqpg@163.com;(2)写信的方式,邮寄至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刘宪彬收,电话13903936359;(3)问卷调查,微信扫描文件下方二维码参与问卷调查。
五、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20日内,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4日。
台前县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
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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