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台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台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实填报数据,不得瞒报、漏报、多报。
第五条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前,行政执法机关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映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公开主体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第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可提请或者建议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本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公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的;
(二)公开的行政执法数据错误、遗漏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三)篡改、虚构行政执法数据的;
(四)有其他违反本规定行为的。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 录: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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