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微信 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23-02-23
浏览量:1757
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国务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行政审批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环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好的服务和促进建筑业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组织分工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由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各相关股室具体负责实施。

(一)政策法规股负责建立“行政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建管办(安监站)、质监站、招标办、房地产管理中心等股室依据职能制定年度抽查计划,不断调整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主体,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公开、公正的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确定抽查事项、抽查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三、抽查工作要求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从2023年3月开始至2023年11月底结束。各业务股室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最低抽查比例不低于2%),避免对同一检查对象的重复检查。对于诚信守法的企业,可以免检或降低抽查频次。对投诉举报多、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多或有多次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工程项目),应当加大抽查及案后回查力度。

实施执法检查,应当组成检查组,检查组中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执法检查的依据、内容、期限、要求、检查人员名单等必要事项。执法检查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笔录)。现场检查记录(笔录)应当全面、客观、完整地反映检查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职权范围内且可以依法当场处理的,应当现场及时处理;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及时报请本部门依法处理。

四、结果归集公示

各业务股室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对抽查事项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及时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和内容、方法步骤、检查情况和对被检查对象评价、处理意见建议等内容,送政策法规股备案。对存在违法违规确需整改的市场主体,在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应进一步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对逾期拒绝整改的市场主体,要依法予以处理。注重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主体的风险监测和市场追踪,提升“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实效。

附件: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清单

2023年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