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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来源:县政府办2023-12-13
浏览量:5332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邮政、地方铁路、轨道交通、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高速公路有关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十一)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及乡村振兴相关职责任务。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外事等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调研活动,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推进行业依法行政;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业信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牵头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拟订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监管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保护等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教育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综合规划股。负责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并发布有关信息;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行业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生态文明和节能减排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高速公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参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协调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四)建设管理股(交通战备办公室)。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建设及维护的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许可、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色通道、农机跨区作业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运输管理股(公共交通行业指导办公室)。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船舶检验工作;指导全县有关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等工作;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和标准,按规定负责道路、水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六)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

办公地址:台前县凤翔大道客运站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全年)

下午:15:00-18:30(5月至9月)

14:30-18:00(10月至4月)

负责人:王鹏

联系方式:0393-221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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