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文〔2024〕11号关于成立台前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濮政文〔2024〕21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前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审定普查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协助分管文物保护工作的副主任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成 员:县党史研究室分管负责同志
县发改委分管负责同志
县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工信科技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民族宗教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机关事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县统计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人武部保障科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024年3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