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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四项措施切实做好拥军优抚工作

来源:信息科200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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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实行“民政核标、财政核资、银行发放”三位一体的新型管理模式,及时足额发放抚恤金、定补金及代管离退、社会救济人员经费,共发放资金162.6万元。二是及时发放农村义务兵家属及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共为190户农村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30.3万元,为优待重点优抚对象488人发放优待金12.1万元。三是对生活上有困难的优抚对象,在享受原待遇的基础上,纳入了农村低保;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依照政策纳入劳动医疗保障,享受药费实报实销待遇;对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老复员军人、带病退伍军人全部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四是努力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加大宣传,引导退伍军人转变就业观念,走自谋职业之路。同时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制订切实可行的分配方案,加强与接收单位沟通,确保使退伍军人全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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