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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五项措施加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来源:台前县政府201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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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五项措施加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一是充实汛期水上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人员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水上运输安全检查。二是落实县、乡(镇)、村、船主四级水上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海事执法人员对黄河渡口和浮桥进行监督、检查,要求过往浮桥客运车辆坚持乘客步行通过浮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与梁山、郓城交通海事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渡运。四是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浮桥营运行为,对因洪水上涨等因素危及渡运安全的,按照有关规定停渡或拆除浮桥。五是强化水运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渡口、浮桥从业人员上岗考试考核,加强对浮桥连接部件和出行船只的安全检查。(县交通运输局 王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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