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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3〕22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3年台前县人工增雨(雪)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台前县政府办公室2013-07-08
浏览量:78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制订的《2013年台前县人工增雨(雪)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7月5日


  2013年台前县人工增雨(雪)工作计划


  为缓解旱情,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四条“人工影响天气按照作业规模和影响范围,在作业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由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和第五条“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应当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由有关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商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的规定,确定 2013年台前县人工增雨(雪)工作计划如下:


  一、作业范围


  全县各乡镇。


  二、作业类别及目的


  1、开展抗旱增雨(雪)作业。全县出现干旱和严重干旱时,依据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人工增雨(雪)作业,达到有效缓解或解除全县旱情的目的。


  2、开展局部消雹作业。我县区域内发现可能出现冰雹或强对流天气时,组织开展局部消雹作业。


  3、根据河南省人影办和太行山区人影作业协作区统一要求,积极开展跨区域联合作业。


  三、作业时间和作业规模


  全年(1—12月份)均为作业时间,具体作业时间及作业项目如下:


  1、抗旱增雨作业。主要分两个时段:2—5月份作业主要是解除农业旱情;6—10月份作业主要解除夏秋旱,为秋耕、秋播创造条件。此类作业一般是出动全县所有人影作业工具,也可根据需要进行局部作业。全年计划至少作业4次。


  2、跨区域联合增雨(雪)消雹作业。根据全省统一要求,由省人影办统一指挥,不定期开展跨区域和本市跨县(区)之间的联合人工增雨(雪)、防雹消雹作业。


  3、人工消雹作业。主要集中在冰雹多发的5—9月份。由于冰雹过程时间短,当气象台预报可能产生冰雹或强对流天气时,县人影办将根据市人影办下达的指令,迅速出动火箭实施消雹作业,确保实现防雹增雨、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侵袭的目的。


  四、作业方式


  采用火箭发射装置进行人工增雨(雪)作业,火箭2架。


  五、主要任务


  1、对拟参加2013年火箭发射装置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及作业人员的上岗考核工作;作业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参加作业。


  2、对作业的资质年审、申请、初审工作。


  3、负责全县人工增雨(雪)作业有关情况的收集工作,及时做好人工增雨(雪)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向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上报人影作业情况。


  4、会同省人影办、市人影办做好作业装备年检工作,严禁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作业专用装备投入使用;建立相应的检测、维修和年检档案,并逐一登记备案。


  5、组织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安全检查工作,办理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工作;加强对作业设备及炮弹、火箭弹的管理,确保安全;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火箭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作业点火箭弹的耗弹量和库存量,加强对火箭发射装置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故障及时排除,切实做到火箭始终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6、组织开展全县人工增雨(雪)作业效果评估工作。


  六、2013年全县人工增雨(雪)共需人工增雨(雪)火箭弹160枚。


  上述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待台前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市气象局纳入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并经濮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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