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文〔2013〕63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群众牛某反映何庄村修路修桥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8月17日,接市督查局《督查通知》(濮督查〔2013〕1708号)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对牛某所反映问题展开调查,目前已调查清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人情况
因反映人所留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完整,无法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反映人情况不详。
何庄村,属打渔陈镇辖区,总人口1274人,耕地面积870亩。经调查,该村没有牛姓村民。
二、反映主要问题
反映人反映该村中心大街失修,村口大桥维修不完全,已修的一条道路是由村民出资而不是政府出资修建的。
三、调查落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人所反映的已修道路不属于规划政策内,是何庄村村民为方便农作而自行筹资修建的,所以不是由政府出资修建。该村中心大街修建项目于今年4月份开始实施,修建长度为2.6公里,目前已修成通车。何庄村大桥属于断头桥,修建时规划为不允许通行载重大车,只可以通过行人和小车,所以当时该桥引桥没有硬化。现在该桥引桥硬化已纳入计划,按照时间节点要求,9月10日动工实施,9月15日前完工。
四、办结情况
因反映人牛某所留电话不完整,我县未能将办理结果向反人映人进行反馈,我们将会通过其它方式积极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进行反馈。
特此报告。
2013年9月2日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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