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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13〕24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环保局《关于河南省民通华瑞纸业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顿的请示》的批复

来源:县政府办20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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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环境保护局:

  你局上报的《台前县环境保护局恳请县政府关于河南省民通华瑞纸业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顿的请示》(台环〔2013〕4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规定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将新乡市凤泉区造纸厂等7家企业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通知》要求,立即依法责令并监督河南省民通华瑞纸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未经核查验收同意,不得擅自生产。

  孙口镇人民政府,县公安、供电、工商、质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该企业的停产整顿工作,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该企业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特此批复。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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