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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4〕4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政食安办明电〔2014〕1号和濮市安委办明电〔2014〕3号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4-01-30
浏览量:523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市政府食安委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监察部关于5起危害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报》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44号切实加强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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