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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5〕17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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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濮阳市民族宗教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申领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通知》(国宗函〔2015〕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濮宗〔2015〕8号、61号文要求,明确专人,制定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这两项工作在今年5月20日前完成。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请于6月20日前,以书面文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报县政府办公室民族宗教股(邮箱:msk303@163.com),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导。联系人:朱小兵,电话:0393—2200976。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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