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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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设定依据:《电影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第三十六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1、《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书面申请;
2、场所房屋使用证明;
3、设施设备资料;
4、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5、法定代表人资料;
6、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文广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60个工作日,承诺许可期限3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
联系电话:2238166
办理流程: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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