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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禁行路线通行证核发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0
浏览量:11299


事项名称:机动车禁行路线通行证核发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

申请条件:承运驾驶员或货主持行驶证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

办理材料:承运驾驶员或货主持行驶证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地点:台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一个工作日内签发通行证或者做出不予批准的答复,并说明不予答复的理由。

联系电话:8848065

办理流程:机动车禁行路线通行证核发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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