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禁行路线通行证核发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0
浏览量:11299
事项名称:机动车禁行路线通行证核发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
申请条件:承运驾驶员或货主持行驶证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
办理材料:承运驾驶员或货主持行驶证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地点:台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一个工作日内签发通行证或者做出不予批准的答复,并说明不予答复的理由。
联系电话:8848065
办理流程:机动车禁行路线通行证核发办理流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