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4
浏览量:11780
事项名称: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设定依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使用申请表
使用单位代表人的合法证件
人民防护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
办理地点: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93-2222919
办理流程: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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