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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4
浏览量:12014

事项名称: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设定依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使用申请表

使用单位代表人的合法证件

人民防护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

办理地点: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93-2222919

办理流程: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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