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微信 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台政办〔2013〕1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前县幼儿园审批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台前县政府2013-03-26
浏览量:8047

 

台政办〔20131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台前县幼儿园审批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台前县幼儿园审批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115

台前县幼儿园审批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监管,促进学前教育健   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2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木标准的通知》(豫政办〔2012169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幼儿园审批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濮政办〔201210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建立台前县幼儿园审批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 张硕周 (副县长)

副召集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廷国 (县教育局局长)

    : 李洪霞 (县发改委纪检组长)

          付荣海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政府教育总督学)

          何忠庆 (县公安局副局长)

          康怀民 (县民政局副局长)

          郭焕英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加民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

          武守文(县委编办副主任、事登局局长)

          刘守华(县国土局纪检组长)

          朱佃敏(县住建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刘传珍(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党万河(县文广局党组成员)

          宋玉山(县卫生局副局长)

          孔德省(县工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张廷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定期研究学前教育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实施督导检查;交流通报工作信息和发展情况;协调指导各部门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1.教育部门: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承担对幼儿园的教学业务指导,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及园长、教师考核资格审定制度,管理和培训各类幼儿园的园长、教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幼儿园进行复核审验。联合民政等部门对非法办学机构下达依法取缔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或取缔后再次擅自开办幼儿园的强制取缔。

2.发改部门:将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制定公办幼儿园(班)的收费标准,颁发收费许可证;对民办幼儿收费标准实施备案。

3.公安部门:负责幼儿园的治安、周边环境及消防安全,对治安事件或消防事故及时进行处理,依法参与非法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

4.民政部门:依法做好对民办幼儿园的登记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对非法举办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强制取缔;与教育部门共同探索依托社区发展幼儿教育的管理机制和有关政策。

5.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为幼儿园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供经费保障,为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6.人社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负责幼儿教师社会保险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幼儿教师的职称评审、人事档案代理及表彰工作,依法处理幼儿园发生的劳动争议、劳酬纠纷案件。

7.编制部门:按照规定确定公办幼儿园的管理体制、机构编制和岗位定额等事项,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

8.国土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校园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9.住建部门:负责幼儿园的校园规划、房屋设计、建筑质量等事项的监管。

10.交通部门:负责农村幼儿园附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

11.文广部门:负责幼儿园周边文化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非法教材和教辅读物。

12.卫生部门:负责幼儿园食堂卫生达标、传染性疾病防治及周边饮食店监督管理工作。

13.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经审查备案,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等发布的各种招生广告。

三、工作要求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部署幼儿园安全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幼儿园安全工作政策措施及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通报各成员单位对联席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专项调研。

(二)实行属地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管理原则,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批和管理。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依据《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坚持联审联批,联合检查;全面掌握幼儿园安全工作状况,指导幼儿园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定期对幼儿园教育管理、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督查安全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互通情况,齐抓共管。通过交流协作,达成联合执法的共识,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办学机构,促进幼儿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1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