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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6〕29号关于印发台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台账管理和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6-04-28
浏览量:5847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台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台账管理和定期通报制度》已经办公室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6421


台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县长信箱台账管理和定期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县长信箱管理,根据《台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工作制度》,结合实际(报告模板附后),制定本制度。

一、台账管理

(一)台账管理职责

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县长信箱办理台账的登记、督办、反馈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各承办单位根据县长信箱办理台账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全面推行台账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台账督办落实机制。

(二)台账管理程序

1.台账建立。对受理的信件,建立《县长信箱办理台账》。

2.台账督办。对台账相关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做到周督办、月提醒、季度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信件办理超时的,通过短信、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进行督办。

3.台账落实。承办单位负责落实台账工作任务,向县政府信息中心报告办理情况。

4.结果反馈。承办单位办理完毕的,办理结果经县政府信息中心审核后向来信人反馈。

(三)台账结果运用

台账工作进展情况按月登记,并进行结果认定,每月10日前对台账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定期通报

对县长信箱办理情况,主要采取网站公开、工作简报、发文等形式进行定期通报。通报分为内部通报和对外通报两种方式:内部通报是向县政府及办公室有关领导、各科室通报;对外通报是对承办单位进行通报。

(一)内部通报

1.月报。每月10日前以系统自动报表(样表附后)形式统计分析上月县长信箱办理情况;

2.季报。每年45日,1010日前通报上一季度办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3. 半年和年度通报。每年75日前总结分析上半年办理情况;每年110日前总结分析全年全县办理情况。

(二)对外通报

每年45日,75日,1010日前通报上一季度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每年110日前通报上一年度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并将通报结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具体要求

(一)县长信箱台账要做到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具体,操作简单容易。

(二)县政府信息中心要安排专人实时查收群众来信,做到日收日清,及时建立台账,提高问题解决时效。

(三)纳入台账的信件,要跟踪督办,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办理超时的信件,要紧盯不放,提高督办频率,直至落实到位。

(四)定期对群众进行回访,及时发现信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办理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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