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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县政府办2016-08-24
浏览量:78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日实起施)、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591日起实施)的要求,现将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台前县水利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台前县规划新城区东部,东环路以西、经二路以东、S101省道以南、黄河以北。

工程概况: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工程包括引水枢纽工程、沉砂池、调蓄池和出水工程等,总投资39531万元,规划水域面积共94.14m2,总库容为384.4m3。项目选址符合《台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目录中的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环境影响来自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如洒水降尘、设置围栏、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等),可以有效减少起尘量,从而大大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

2)水环境

加强各个施工点的管理,注意文明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者用于洒水抑尘,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台前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排水排入附近天然沟渠。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产生的车辆噪声。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安装有效的消声器。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敏感点附近禁止在夜间(22:00-6:00)与午间(12:00-14:00)使用高噪声设备,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噪音,减少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生活垃圾及剩余的建筑材料,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堆土、建筑物占地及施工占地将破坏当地的植被,引起一定量的生物量损失及水土流失,对当地的陆生动物、植物多样、生态景观影响很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影响可降至最小。

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仅有工程管理单位产生的少量办公生活垃圾及生活废水,泵站产生的设备噪声。

1)水环境

项目管理单位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台前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梁庙沟,最终进入金堤河。

2)声环境

项目泵房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3)固废

项目管理单位产生的少量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外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生态

项目的建设可提高台前县新区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新区局部小气候条件,缓解下游灌区的农用水失衡问题。

三、移民安置

本项目程拆迁涉及少数村庄的少数居民,且涉及村庄已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拆迁补偿及搬迁安置工作由城中村改造项目统筹考虑,投资由县政府另筹资金解决,费用不再计入本调蓄工程。总之,本工程建设不会给当地居民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工程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负面较小;另外,项目的建设可提高台前县新区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新区局部小气候,缓解下游灌区的农用水失衡问题,具有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总之,从环保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时可行的。

五、公众意见调查及联系方式

您对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工程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其它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用下列方式与我们联系。

简本查阅方式:济源市沁园路环保苑内,联系电话:18338036072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台前县水利局

联系人:贾祥功

联系电话:13303933133

邮箱:tszljd302@163.com

通讯地址:台前县新区纬六路农业大楼

七、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军愿

联系电话:18338036072

邮箱:437492441@qq.com

联系地址:济源市沁园路环保苑内

台前县水利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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