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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6〕76号关于印发台前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6-12-13
浏览量:88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台前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30日


台前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推进我县地方史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6〕47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濮政办〔2016〕9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机遇      

地方史志是全面系统记述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历史与现状的文献,在储存信息、传承文化、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等方面具有独特作用。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的指导下,经过全县史志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县地方史志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1、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我县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县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逐步形成将史志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以下简称“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

2、依法治志得到有效落实。印发了《中共台前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台发〔2011〕12号),先后公布了《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前县乡镇志编纂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办〔2015〕15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乡镇志编纂督查考核制度的通知》(台政办〔2015〕72号)等文件,先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发文的形式,启动《台前大事月报》《台前年鉴》资料征编工作,全县史志工作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开始进入依法修志新阶段。

3、编修成果不断丰富。先后整理编辑出版《台前年鉴》《红色记忆》《台前县党史大事记(第二卷)》《台前县民俗志》《台前方言》《清光绪26年寿张县志校注》《孙口将军渡红色旅游图志》《千秋垂范张公艺》等级14部地情资料著作。《中国共产党台前县历史》(第一卷)《中国共产党台前县历史大事记》(第二卷)获河南省优秀史志成果三等奖,《台前年鉴》(2014)和《台前红色记忆》(第一辑)获2014年度濮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台前年鉴》2014年卷被省市史志办推荐参见中指组举办的全国年鉴优秀成果评比,为濮阳各县区惟一参评的年鉴。

4、用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围绕我县丰富的史志资源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开发,积极为全县机关单位、学校、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县情信息咨询服务,发挥了史志存史、资政、育人和为现实服务的作用。完成2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台前篇》的编辑任务;开展了台前籍在外工作人员普查统计工作,收录1600人并印刷成册;全力做好廉政主题公园所需要的历史名人名事、廉政故事等历史文化资料整理编写工作;为《濮阳市杂技志》收集整理编写3万余字的台前县斗羊、梅花拳、罗汉拳有关历史资料;按时编发每月一期的《台前大事月报》;组织举办建党90周年电视知识竞赛、辉煌成就图片展,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党史知识竞赛活动;党的重大节日期间,先后接受《东方今报》、《青年导报》、中央电视台《走遍中国》栏目组,以及由中央党史研究室和中宣部联合筹划的《邓小平在中原》电视记录片摄制组等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采访30多次,宣传了台前县革命老区光荣的革命历史。

全县地方史志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制约事业发展的问题。一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落实没有完全到位,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数据库、网站、方志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启动,史志资源数字化、信息化工作任重道远。三是一些乡镇和部门对史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配合县史志办开展史志资料征编撰稿等工作积极性不高,尤其是个别乡镇的乡镇志编纂工作没有启动。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2016—2020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地方史志事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地方史志工作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明确在发展改革大局中的目标任务,科学规划、积极创新,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台前提供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依法全面推动全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产品。

2、坚持依法修志。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地方志规定》,依法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加强编纂业务工作。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旧志整理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地方志工作的经验教训,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台前地域特色的党史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志为用。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

四、总体目标

2020年,全面完成乡镇志编纂出版工作任务;完成台前年鉴每年一卷编辑出版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做好县志续修工作准备;完成党史正本第二卷编纂出版工作;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质量保障、资源开发利用系、工作保障“四位一体”的党史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党史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五、主要任务

1、做好每月一期《台前大事月报》编发工作。进一步丰富完善编辑内容,创新框架设计,准确及时编印,充分发挥其资政作用。

2、严审精编每年一卷的《台前年鉴》。认真落实史志资料征编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年鉴资料征编目标责任制;县史志办要切实担负起组织编纂《台前年鉴》的职责,加强年鉴撰稿人队伍建设,提高编撰质量;力争体现出部门特色和年度发展变化特点。做到一年一鉴,连续公开出版发行。

3、启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史资料征编工作,编辑出版《台前县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史专题资料》、《中国共产党台前县历史》(第二卷)。

4、编辑出版《中国共产党台前县历史大事记(2011年至2015年)》第三卷。

5、编辑出版《台前县十二五工作回眸》。

6、做好乡镇志编修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业务培训、督查考核等,全面完成编纂出版工作。

7、积极开展旧志整理工作。加强对自然破损、日益减少的历代旧志资源的抢救性保护、整理和翻印,发挥旧志资源还原历史面貌、了解历代情况的作用。完成康熙五十六年《寿张县志》校对和印刷出版工作。

8、加快地方史志信息化建设。开办台前县情网站,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媒体手段,开展“互联网+地方志”工作。加快数据库建设,实现与省、市地情信息系统联网和全省地方史志资源共有共享。

9、加强史志基础设施建设。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争取建设方志馆,将方志馆建成地情资料收藏、编研咨询服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大依法收(征)集资料力度,建立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推行史志资料年报制度;积极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适应地方史志编纂、事业发展和文化建设需要的资料保障机制。

10、提高地方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快修志成果转化,县史志办要周密论证、科学选题,组织编辑出版具有台前特色的地情丛书,同时做好地情信息咨询服务和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地方志成果,推动地方史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培育地方历史记忆,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等,发挥史志服务社会的作用。

11、积极探索依法组织开展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新途径。县委已将学习党史列入党建和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内容之一。县史志办要联合县督查局,适时开展《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以保证党史地方志真正做到客观记载县域地情,系统积累地情信息,保存好地情文献,有效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杜绝有关单位或部门提供虚假资料。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史志工作继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县史志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各项史志工作任务。县乡(镇)政府要将地方史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改善地方史志工作条件。

2、制度保障。加大对《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宣传、执行力度,适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健全和完善业务管理、修志编鉴等业务承编责任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志书审核、印刷、出版、报送各项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持续推进史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3、队伍保障。招录史志专业人才,充实完善业务骨干。利用多种形式,加强业务人员理论培训和学习,提高整体编辑水平和业务素质。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完善地方史志工作激励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4、加强督查。严格执行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度,加强对本规划落实情况的督查,定期组织史志工作评估,及时通报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县史志办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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