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任务的通知》(濮政办〔2016〕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16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