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6〕83号关于转发台前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台前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2月26日
台前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公路”)的目标,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6〕9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建养并重,管养结合,统筹协调”的原则,加快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农村交通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和运营水平,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2016年争创省级“四好农村路”。
三、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十三五”全县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是持续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农村公路是我县保障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的先导性、基础性、服务性设施,是我县公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县农村公路发展迅速,农村公路总量不断攀升。截至2016年10月底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1230.026公里,占全县公路总里程1311.638公里的93.77%,较好地改善了农民出行条件,但由于农村公路总量大,目前还存在道路等级低、管养不到位、安保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必须按照新时期农村公路的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的“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本地实际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同时,各乡(镇)在创建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制定“四好农村路”先进乡镇和四好农村路的考核标准,指导各乡镇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负责创建工作事宜的督导和考核;县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大力支持我县创建工作,积极做好服务;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创建宣传报道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创建活动的落实。
(四)提高创建标准。要高标准规划、建设农村公路,规划县道新改建宽度不低于9米,路肩宽度单侧不低于3米,单侧不少于两行绿化;乡道新改建宽度不低于7米,路肩宽度单侧不低于2米,单侧不少于一行绿化,村道新改建宽度不低于4.5米,路肩宽度单侧不低于1.5米,单侧不少于一行绿化。
(五)强化监督考核。要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资金到位、建设质量、管养效果、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评先、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六)严格奖惩。县政府已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县政府将适时召开“四好农村路”观摩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方法,对获得“四好农村路”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后的乡镇和县直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减少交通项目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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