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情况的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2022-08-18
浏览量:5225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2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台前县3个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台前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饶守之,联系电话:0392-2052270,邮箱:tqgtgh@163.com
台前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