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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衔组〔2021〕9号台前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台前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县政府办2021-10-27
浏览量:6420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台前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予批复。

2021年10月27日

台前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调整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财政厅等11厅局《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补充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聚集政策合力,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基本原则,结合台前县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按照国家“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的要求,根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统筹考虑脱贫村与其他村、脱贫户与其他户。统筹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促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发展壮大。

三、实施目标

本年度计划实施的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养鸭养驴项目设施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机井改造提升、道路建设、粮油产业园、风电、屋顶式光伏、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羽绒及服装加工产业园项目、粮改饲补助项目、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建设项目、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等。通过实施该批项目,能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和用水安全,改善农田排水、灌溉水平,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壮大特色、主导产业,逐步增加村集体收入,切实带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逐步致富。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情况,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46519.5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20820.5万元,省级资金11299万元,市级资金4800万元,县级资金9600万元。

计划安排三大类49个项目,其中: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安排27个,资金23669万元,占比50.88%;产业发展类项目安排21个,资金22306.2万元,占比47.95%;其他类项目1个,资金544.3万元,占比1.17%。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1年计划安排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2366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833.63万元、省级资金9219.17万元、市级资金1776.7万元、县级资金1839.5万元。

1.台前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地表水置换)项目

(1)建设任务:埋设地埋配水管网65.92km,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规格型号采用DN300、DN400、DN700等,检修阀井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矩形结构;在打渔陈镇建设加压泵站1处,加压泵站采用智慧一体化集成管道加压泵。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8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160.5万元、市级资金1100万元、县级资金1839.5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5月28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6月7日开工建设,2021年9月6日完工,2021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工期内完成全县9个乡镇9个供水厂的地下水源置换为南水北调水源,配水管网的铺设,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我县农村居民生活需水要求和用水安全性,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责任单位:水利局

2.台前县2021年以工代赈打渔陈镇周庄、汪庙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周庄村生产路,水泥公路700米长,C25水泥面层厚度18厘米,面层宽度5米,12%石灰土基层厚度20厘米;汪庙村生产路,水泥公路782米长,C25水泥面层厚度18厘米,面层宽度4米,12%石灰土基层厚度20厘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106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5月10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5月14日开工建设,2021年6月5日完工,2021年6月2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新建通村公路,建设总里程1.48公里,路面宽4米,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路面。提升周庄、汪庙村基础设施,解决村民出行难,方便村民生产生活。

责任单位:发改委

3.台前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3个乡镇吴坝镇,清水河乡,侯庙镇,共新修道路31.2千米,清淤沟渠19.6千米,衬砌沟渠29.94千米,新打机井246眼,维修机井409眼,新建桥93座,新建闸24座。方涵98座,地埋管道120千米。地埋电缆198.3千米,防护林网80.8千米。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10350万元,2021年计划使用整合资金88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56.83万元、省级6640.17万元。2022年资金根据项目决算情况相应安排。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6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7月20日开工建设,2022年1月30日完工,2022年2月28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新增和改善排水、灌溉、增节水灌溉面积6.9万亩,年节约水量276万立方米,灌溉水利用率提高至85%,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 2.77万亩,农业综合机械化提高值90%,新增农作物综合生产能力510.6万公斤,年可新增收益1355.69万元。项目区年直接受益农户数量18786户,年直接受益农业人口数6.762万人,直接受益农民年均纯收增加总额1355.69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4.台前县2021年丁李村、崔苏村、郭芦村等道路污水管网项目(8个)

(1)建设任务:建设道路25878平方米,铺设雨水、污水管网4317米,公厕1座,小型污水处理站1座,清淤长约1300米,清理垃圾200吨。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资金1096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0年12月29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1月1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20日完工,2021年12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道路建成后有利于节约出行时间,完善路网建设,缓解交通压力,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度,防止河道淤堵,提高居民满意度。

(5)责任单位:城管局及有关乡镇

5.台前县2021年乡村沟渠建设项目(9个)

(1)建设任务:开挖新渠54620米,硬化沟渠18430米,桥涵63座。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27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省级资金1300万元、市级资金4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11月10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11月2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20日完工,2021年12月2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不但使农田灌溉,排涝双收益,而且使水系循环更加畅通,增加群众收入。

(5)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夹河乡、打渔陈镇、吴坝镇、 后方乡、城关镇、马楼镇、清水河镇、侯庙镇、孙口镇

6.台前县2021年以工代赈第二批项目前田楼至马铁炉村道路工程

(1)建设任务:新建道路905米计3880平方米,C30水泥面层厚度18厘米,12%石灰土基层厚度20厘米;移动式提灌站一座(含提灌设备);危修桥修复1座。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8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11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11月25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30日完工,2021年12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新建通村公路里程约905米,建设标准为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路面。解决村民出行难的问题,服务周边村庄群众生产生活,发放劳务报酬4.9万元,增加群众收入,助力村庄基础设施面貌整体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实施中吸纳低收入人口务工投劳,发放劳务报酬。

(5)责任单位:发改委

7.台前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完成98户农村低收入人群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要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在40-60平米,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资金183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31日完工,2021年12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保障98户,336人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房屋安全,使改造后的房屋具备使用功能。

(5)责任单位:住建局

8.台前县2021年乡村振兴局机井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9个乡镇机井维修改造共424眼,主要安装变压器、潜水泵、电缆线、电表及表箱、玻璃钢井房等设备。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3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8.3万元,市级资金276.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7月2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7月5日开工建设,2021年8月31日完工,2021年9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覆盖全县九个乡镇52个脱贫村,达到电联通、井出水,提升村民农田灌溉效率,农作物丰收目标。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9.台前县2011-2018年千亿斤粮食工程机井整改项目

(1)建设任务:维修农田机井555眼,通过更换损坏潜水泵、上水管材,维修低压线路,达到机井通电出水方便灌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370万元。 

(3)时间进度:预计2021年6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6月23日开工,2021年12月20日完工,2021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维修农田机井555眼,通过更换损坏潜水泵、上水管材,维修低压线路,达到机井通电出水方便群众灌溉,服务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发改委

10.台前县2021年自然资源局机井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6个乡镇吴坝镇、夹河乡、打渔陈镇、马楼镇、清水河乡、侯庙镇,共维修机井882眼,维修地埋电缆1.07千米,敷设低压电缆12.5千米,维修高压台区150个。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9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6月22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6月23日开工建设,2021年8月20日完工,2021年9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设施管用,达到井出水、泵可用、电连通、能灌溉状态;群众满意,长期受益,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保障设施持续发挥效益。

(5)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11.台前县2021年财政局机井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吴坝镇、夹河乡、打渔陈镇、马楼镇、清水河乡、侯庙镇、后方乡7个乡镇,维修机井350眼,主要内容包括铺设地埋线,新安装井堡、购置安装潜水泵、维修高压台区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33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8月10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8月15日开工建设,2021年9月25日完工,2021年9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达到井通电,泵出水,改善灌溉面积23100亩,提升村民农田灌溉效率。

(5)责任单位:财政局

12.台前县2021年水利局农田机井改造提升工程

(1)建设任务:共改造提升机井662眼,涉及2011年以来小型农田水利机井602眼,水库移民机井60眼。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555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6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7月1日开工建设,2021年8月20日完工,2021年10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达到井通电,泵出水,改善灌溉面积33100亩.

(5)责任单位:水利局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

2021年计划安排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22306.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851.9万元、省级资金2073.8万元、市级资金2908万元、县级7472.5万元。

1.台前县2021年豫台粮油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项目规划建设车间43218.93平方米,油计量灌装区270平方米,机修房2862平方米,地下消防泵房,设备房、磅房等其他配套设施。并购置相关生产车间设备,油罐及发油设备,灌装车间设备及公用地磅、立筒仓、卸粮及输送设备、变电室、化验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加工花生50万吨,产权归属村集体。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26000万元,2021年计划安排6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27.17万元、市级资金964.83万元、市级资金2708万元、县级资金600万元。2022年资金根据项目决算情况相应安排。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9月5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30日完工,2022年7月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租赁经营年加工花生50万吨,增加72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每村年收入5万元,村集体收入再进行二次分配,设置公益性岗位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带动脱贫户(含监测户)就业30人,人均月增加收入2400元。

(5)责任单位:产业聚集区、投资集团

2.台前县2021年华能风电项目

(1)建设任务:项目概算投资3.26亿元,其中我县投入资金2010万元,总装机规模40兆瓦,设计安装16台单机容量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

(2)资金安排:2021年计划使用整合资金20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万元、县级资金1510万元。

(3)时间进度:2019年5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9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20年12月30日完工,2021年4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由企业进行管理运营,所产生的效益按产权进行分配。能增加4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每村每年获得3万元收益,村集体收入再进行二次分配,可带动脱贫人口170人就业,人均年增加收入7200元。

(5)责任单位:发改委

3.台前县2021年屋顶式光伏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屋顶式光伏项目,总容量约3兆瓦,产权归属所在村集体。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13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9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10月1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10日完工,2021年12月2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屋顶式光伏项目,总容量约3兆瓦,建成后,所产生的的收益归村集体,可带动53个村每村增加1-3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

责任单位:发改委

4.台前县2021年夹河乡许庄村大棚种植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轻钢结构温室蔬菜大棚3个(86米长13.4米宽),打配机井1眼,及配套设施,产权归属村集体。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5万元、省级资金29万元、县级资金2.5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9月1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9月3日开工建设,2021年10月2日完工,2021年10月2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带动脱贫户6人就业,每人年收入7000—8000元,村集体年收入4.8万以上。

责任单位:民宗委、夹河乡

5.台前县2021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计划补贴贫困群众贷款利息920户。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2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01月01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30日完工,2021年12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对9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贴息,本年度贴息2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申请满意度达到100%。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6.台前县2021年台前县雨露计划项目(3个)

(1)建设任务:计划补助贫困在校生2710人,补助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的贫困人口738人。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548.2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21年4月5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20日完工,2021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职业教育补助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短期技能培训每人补助1500--2000元。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7.台前县2021年惠民养驴场平整土地、抬高驴舍及配套设施等地面建设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原沟渠拆除垃圾外运,平整土地,外购土方约5万方,抬高驴舍约40公分。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2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5万元、省级资金83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3月12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3月18日开工建设,2021年4月18日完工,2021年4月2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整个驴场的排水问题,避免因水涝造成驴场损失,保证驴场正常生产运行。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8.台前县2021年惠民养驴场开挖排水沟及道路连通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硬化沟渠1850米上口X下口X坡度=2.75X50X1.5,用生态花砖全铺。修管桥31个,宽4.25米,高1.95米,垫层20公分,长6米,直径1米水泥管。涵闸2个。修路面340米,厚度18公分。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15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1万元、省级资金4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3月12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3月18日开工建设,2021年4月18日完工,2021年4月2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开挖排水沟及连通道路,防治水涝,避免因水涝影响养殖,保证驴场正常生产运行。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9.台前县2021年肉鸭养殖小区储粪场建设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储粪场长42米,宽12米,沿高4米。下层1.2米为砖混结构,上层及顶层为钢构,地面采取混凝土浇筑厚度15cm,屋面为840型耐力板搭建。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25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9.33万元、省级资金91.6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3月11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3月16日开工建设,2021年3月31日完工,2021年4月6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建成合格储粪场,具备防雨、防渗、防溢流以及防臭功能,避免肉鸭养殖粪污带来的污染,达到除臭和堆积发酵,实现粪污还田利用。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0.台前县2021年肉鸭养殖小区围墙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硬化道路643㎡,混凝土厚度为15cm。配套供电电缆8500m,采用VLV22-3*50+1*25电缆,配备100台电箱。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14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1.65万元、省级资金85.35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3月11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3月16日开工建设,2021年3月31日完工,2021年4月6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对部分道路进行硬化连通,便于进料、外运、养殖等生产作业,提高生产效率。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1.台前县2021年肉鸭养殖小区锅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更换100台生物质进料仓,100套生物质进料及自动控制系统,增加鼓风机300台,更换风道9000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17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9.72万元、省级资金51.28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3月10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3月16日开工建设,2021年3月31日完工,2021年4月6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达到养殖温度需求,保证在极寒天气下进行正常养殖。同时,由原来燃煤锅炉升级为生物质锅炉,达到环保要求,进一步保证养殖小区正常运行,提高养殖效益。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2.台前县2021年肉鸭养殖小区风管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通风管道安装5600根,每根长18.6米,共长104160米,采用直径20cmU-PVC管材,由塑钢线吊装在鸭舍顶部。通风管外部末端向下,并安装可调节管堵。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7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1.3万元、省级资金231.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3月10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3月16日开工建设,2021年3月31日完工,2021年4月6日完成验收。

绩效目标:在鸭舍内安装通风管道,实现鸭舍内外空气通风交换,满足通风需求,提高肉鸭养殖成活率,提高养殖效益。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3.台前县2021年羽绒及服装加工产业园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18栋厂房(11#、12#、13#、15#、29#、30#、31#、32#、33#、35#、36#、37#、38#、40#、41#、49#、50#、51#等厂房),厂房层数为3或4层;首层层高为4.5m、其它4.2m;厂房面积3000㎡至9000㎡不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9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40万元、县级资金5360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3月26日前完成招投标,2021年4月26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15日完工,2022年12月2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每年收益不低于投资额的6%,用于村集体经济收入,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提供3000人的就业岗位,可为脱贫户(含监测户)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和保障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

责任单位:集聚区、投资集团

14.台前县2021年“粮改饲”补助项目

(1)建设任务:支持全县草畜养殖规模场进行全株青贮、构树饲喂,全县全株青贮玉米、构树等粮改饲面积0.7万亩、1万吨以上。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60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1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31日完工,2022年1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全县全株青贮玉米、构树等粮改饲面积0.7万亩、1万吨以上,收贮贫困户全株玉米每亩可降低劳动力投入3人/日以上,每亩增加收入100元以上。

(5)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5.台前县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挑选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个,建设机械冷库高温库(-2℃—16℃)5座,库体建设规格(净库容):700m3、740m3各一座,800m3三座,1000m3一座,1100m3两座。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120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10月31日开工建设,2021年10月15日完工,2021年11月2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支持建设各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5座以上;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提高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提升农产品经济价值,增加就业岗位20余人。

(5)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6.台前县2021年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

(1)建设任务:为鼓励脱贫户监测户(风险未消除)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凡是符合奖励政策的台前县16-65周岁脱贫人口和监测户(风险未消除)的均可享受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资金34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9月9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30日完工。

(4)绩效目标:鼓励台前县16-65周岁脱贫人口和监测户(风险未消除)外出务工,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户(风险未消除)的收入。

(5)责任单位:人社局

17.台前县2021年脱贫劳动力务工补助

(1)建设任务:为鼓励脱贫户监测户(风险未消除)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凡是符合奖励政策的台前县16-65周岁脱贫人口和监测户(风险未消除)的均可享受。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96万元,其中省级96万元,市级2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9月9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30日完工。

(4)绩效目标:鼓励台前县16-65周岁脱贫人口和监测户(风险未消除)外出务工,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户(风险未消除)的收入。

(5)责任单位:人社局

18.台前县2021年公益性岗位补助(10-11月)

(1)建设任务:全县9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省级资金360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12月31日完工,2022年1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安置全县农村公益岗3000人左右,实现不能外出的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5)责任单位:人社局

19.台前县2021年惠民养驴场工程量变更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变更签证等。增加检查井、新增沉淀池等;驴舍一、驴舍二、病驴隔离舍、有机肥加工车间、饲料混合车间、干草棚、机械库钢柱、钢梁、钢支撑、屋面板、采光板、高强螺栓等钢结构工程量误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资金52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9年12月11日完成招投标,2020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20年11月1日完工,2020年11月1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新建年存栏毛驴5000头养驴场工程量变更,项目建成后,年获取经济效益40万元以上,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直接安排劳动力50余人,带动53个行政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5)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三)其他类项目

2021年计划安排项目管理费544.3万元。预计中、省、市、县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规模为28795万元,中、省衔接资金按不超过1%的比例,市、县衔接资金按不超过3%的比例,计划安排项目管理费54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万元,省级资金6万元,市级资金115.3万元,县级资金288万元用于2021年度项目前期设计、监理、验收、绩效管理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六、部门分工

(一)县政府、县巩固脱贫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或类似议事协调机构:全面组织、协调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工作,研究确定项目库、统筹整合方案及资金对接项目意见。及时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二)乡村振兴部门:依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统筹规划,具体指导有关单位加强项目谋划,科学建设项目库。结合年度可统筹整合资金规模及资金到位情况,合理安排、对接年度实施项目。统筹项目建设、公告公示、资产、收益等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三)财政部门:足额安排本级资金。结合年度实施项目需要,对上级相应资金进行统筹整合。根据项目资金对接批复意见,将资金随同绩效目标下达至项目责任单位。指导项目责任单位加强绩效目标全流程管理。收到主管部门支付意见后,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四)项目责任单位:具体承担整合资金和项目管理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项目谋划、论证,切实保证入库项目质量。具体负责项目实施、验收、决算、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公告公示、资产管理、收益收缴等工作。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按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申报、评估、监控、自评等内容的绩效目标全流程管理。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督促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并及时收集相关报账资料,审核其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建立项目报账资金专账。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乡村固定公示栏等方式,对项目资金公开公示。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与管护,确保项目资产、资金的安全、完整。及时整理项目资料,建立完善项目档案。

(五)项目施工单位:根据项目责任单位的要求,按照项目建设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账资料。

(六)审计部门:依法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项目储备(项目库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行业部门按照本单位职责,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际需要,谋划具体项目,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详实项目实施方案。充分进行论证与评审,报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汇总,经县县政府、县巩固脱贫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后,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2、编报整合方案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需要,参考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合理确定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编制统筹整合方案,县巩固脱贫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行文向上级报备。

3、整合资金

对需要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及时拨入到“统筹整合资金零余额账户”。对有关部门因业务发展任务需要,而不能整合的资金,相关部门需提供充分依据,报县政府研究。

4、资金对接项目

整合资金到位后,财政部门分批通知乡村振兴部门提出资金安排、对接项目的初步意见,报县政府研究审定,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资金对接批复意见,将资金随同绩效目标一并下达到相关责任单位。对单笔金额较大或有特殊要求的资金,可及时研究,切实做到资金与项目无缝对接。

5、支付报账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我县统筹整合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整合资金的报账,按照《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豫财办〔2014〕29号)规定,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度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

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向项目责任单位提出报账申请,项目责任单位审核报账凭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部门核批,项目责任单位会计人员到县国库收付中心办理项目资金支付手续,由整合资金账户直接划拨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涉及脱贫人口个人补助类资金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

项目责任单位、施工单位要紧密结合项目施工进度,相应做好预付款、进度拨款、完工验收拨款、决算拨款、质保金的资金支付,做到应支尽支。项目责任单位建立专账,做好账务处理,归档整理项目资料。

八、监管措施

(一)加强沟通协调。县巩固脱贫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项目谋划、项目推进实施、资金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推动建立奖惩机制,总结经验做法。

(二)加强社会监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乡村公示栏及时公开项目库、统筹整合方案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全面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驻村第一书记、村委会要深度参与项目建设与资金支出的管理监督,确保统筹整合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三)严格监督检查。把履行监管职责、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县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的审计活动,重点检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政策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对涉及的违法违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台前县2021年统筹整合方案项目资金补充调整表

2.台前县2021年统筹整合方案项目汇总表

3.台前县2021年统筹整合方案项目明细表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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